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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導讀: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文章出處:本站 人氣:25281 發(fā)表時間:2023-04-24 18:25:52
依據(jù)《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一、強制檢定充電樁范圍
對于直接面向社會提供充電服務的貿易結算用電動汽車充電樁(含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和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實施強制檢定,檢定周期為三年。家庭或單位內部使用等非面向社會提供充電服務的電動汽車充電樁不列入強制檢定范圍。
二、強制檢定授權機構
廣州市授權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廣州計量檢測技術研究院”執(zhí)行全市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任務。
三、強制檢定工作流程
電動汽車充電樁運營企業(yè)可以通過“廣東省計量強制檢定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www.gdqjp.com)申請電動汽車充電樁備案和檢定(申請備案和檢定的操作指引見附件,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20-83365352)。目前全市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免征費用。
四、工作要求與處理
電動汽車充電樁運營企業(yè)要及時在廣東省計量強制檢定管理平臺注冊,將涉及貿易結算的電動汽車充電樁進行網(wǎng)上備案并申請強制檢定,配合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強制檢定工作,未經(jīng)申請檢定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強制檢定不合格的,停止使用,維修后重新申請強制檢定,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對于拒不申報、拒不配合實施強制檢定仍對外營業(yè)的充電樁運營企業(yè),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停用、罰款等處罰。
標簽:
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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